小區房屋質量問題或配套設施不到位業主可以拒交物業費嗎
發布時間:2016-02-05
問題補充: | 房屋質量有問題或小區配套設施、設備、綠化設施不到位,業主可以因此拒交物業費嗎? |
房屋質量、小區配套設施、綠化不到位,屬于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的內容,與物業管理屬于不同的法律關系。房屋質量、小區配套設施,綠化不到位是建設單位(開發企業)與業主之間的糾紛。房屋質量瑕疵由建設單位(開發企業)負責維修,小區配套設施,綠化不到位可以要求建設單位(開發企業)補建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。業主不能因此而拒交物業服務費。業主拒交物業服務費是對物業服務合同的違約,物業公司有權采取法律手段要求業主履行義務。同時,小區內的物業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,業主不交費也損害了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。